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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从事橡胶输送带系列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港口、冶金、矿产、建材等需要物料输送的行业,通过输送带运输能使物料输运变得更安全、环保、节能、高效。输送带上游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聚酯帆布、钢丝绳、尼龙帆布、PVC树脂、全棉帆布、炭黑、各种化工细料等。公司生产的橡胶输送带产品按骨架材料分为棉帆布芯输送带、尼龙帆布芯输送带、聚酯帆布芯输送带、整芯输送带、钢丝绳芯输送带、芳纶输送带和陶瓷输送带等,可按照每个客户需要定制,使产品具有耐高温、耐磨、耐酸碱、阻燃、节能、防撕裂等特殊性能,多项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橡胶输送带行业是橡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以经济、有效的方式解决了现代工业散货物料搬运过程中能源、交通、环境、空间、作业效率以及安全生产等问题,其应用领域广阔,市场空间大。经过前期的发展,我国已慢慢的变成为世界输送带工业制造中心,产能、产量、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在橡胶输送带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当前行业面临着市场增速放缓、行业渐趋集中、同质低价竞争、环境治理趋严等问题。在前期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环保有关政策的推行,橡胶制品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资质欠缺的小企业正面临持续性的淘汰,行业内的竞争逐渐向工业规模和总实力强的企业倾斜,有品牌、资本、技术、产能优势的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得到扩大。报告期内,国际地理政治学冲突加剧,全球滞涨风险上升,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严峻,通胀压力持续上升,输送带行业面临着原材料成本高企、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偏低、周期延长等多方面的困难。

  报告期内,输送带主要下游煤炭、港口、钢铁、水泥、火电五大行业虽受经济发展形势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但总体运行较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资料显示,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原煤总产量达到45.6亿吨,同比增长10.5%;钢铁行业中粗钢产量101795.9万吨,同比下降1.7%,钢材产量134033.5万吨,同比增长0.3%;水泥产量为21.3亿吨,同比下降10.5%。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2年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比上年增长0.9%。由于输送带存在常规使用的寿命,且输送线规模庞大,更换需求是其主要市场,在各下游产业平稳发展的情况下,输送带市场需求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稳定运行,下游市场基本保持平稳,但上游原材料保持高位运行,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导致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环保要求更加严格,以及企业自身节能增效的需求,使用输送带运输散货物料的方式得到了更多的应用。如使用输送带运输替代卡车运输优势显著,相对于卡车运输,输送带运输散货物料具有更安全、环保、节能以及高效的优势。因此,公司下游客户电力、水泥、钢铁、港口等行业近年来逐步建设长距离输送带项目,用于替代传统公路运输,未来长距离输送带需求将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推动散货物料输送向绿色低碳转型变得更迫切。国家陆续出台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支持鼓励工业公司进行智能化转型。在产业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产业政策支持文件,明确了制造业智能化为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2025国家行动纲领精确指出,提高工业领域的智能化程度。随工业互联网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和成熟,工业散货物料输送下游的矿山、钢铁、港口、砂石骨料等行业也面临着智能化升级改造的需求,也为输送带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2年,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政策,积极拥抱输送带产业,逐步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牢牢把握市场变化趋势与客户的真实需求趋势,不断钻研探索、攻克技术难题,促进产品和技术升级。公司作为橡胶输送带行业的领跑企业,国内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显著,其核心竞争优点是产品发展上坚持注重产品结构调整向高端化发展,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注重生产的基本工艺升级,提高输送带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未来公司将持续根据输送带市场需求情况,逐步扩大产能,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在出口市场占比较低,品牌的国际优势尚不明显,未来仍需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大品牌的差距,除将产品出口销售给经销商外,持续与国外矿业企业等直接用客户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直接面向使用客户销售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拥有非常良好管理系统、强大技术团队、丰富平台资源的高强力橡胶输送带企业,单体工厂规模位居全球前列,在输送带行业形成了较大影响力。公司为输送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内橡胶输送带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评选,连续多年位列“中国输送带十强”企业之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做跟踪评级,评级情况无变化,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明确确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双箭转债”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26号”文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2022年2月11日发行,并于2022年3月15日上市。双箭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91元/股,受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影响,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27日起由原来的7.91元/股调整为7.71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行政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徐文英、李鸿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3、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2023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4、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512.93万元,同比增长21.86%,盈利14,734.39万元,同比下降19.39%,总利润14,674.96万元,同比下降19.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64.41万元,同比下降23.64%。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13,644,093.93 元,母公司纯利润是109,163,163.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以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9,163,163.1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916,316.3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52,677,761.87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82,314,452.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8,610,155.86元。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依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拟制订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以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85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70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凯菲女士: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60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董事兼副总经理沈洪发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55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董事虞炳仁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55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本议案涉及董事沈耿亮先生、沈会先生民、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虞炳仁先生、占响林先生薪酬,上述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规模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独立董事真实的情况,拟制订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年度津贴制):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李鸿女士、凌忠良先生薪酬,上述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以下薪酬为税前金额):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55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副总经理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董新春先生:基本薪资+绩效奖金,基本薪资为55万元/年,绩效奖金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考评结果确定。

  张梁铨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沈凯菲女士为丈夫妻子的关系,张梁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之女婿,为董事虞炳仁先生之外甥女婿。因此,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虞炳仁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依照订单周期及公司业务规模,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赞同公司2022年末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5,764,580.56元。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重要的包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原营业范围中增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并根据工商主管部门对营业范围的最新规范要求,拟调整部分营业范围的表述。

  变更前营业范围:“橡胶制品、帆布的生产、销售;橡胶原料、纺织原料(除白厂丝)、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营业范围:“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根据桐乡市地名委员会颁发的门牌证,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具体地址,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变更为“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

  根据上述变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为公司连续十九年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证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细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细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了能更有效地对内部工作实施管理,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做调整,将公司原有十四个部门一一人资企管部、环境安保部、技术部、质量保证部、研发中心、财务部、证券与投资部、生产管理部、炼胶中心、制造部、项目设备部、采购部、营销部、审计部调整为人资行政部、环境安保部、研发中心、生产技术部、质量保证部、总经办、财务中心、审计法务部、证券与投资部、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生产管理部、炼胶中心、制造部、项目设备部、数字中心等十六个部门。

  2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2023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第10、12、13、14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于2023年5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线:00一17:00。

  传线、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请参见附件一。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对所有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做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并由监事会主席梅红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2023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13,644,093.93元,母公司纯利润是109,163,163.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以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9,163,163.1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916,316.3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52,677,761.87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82,314,452.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8,610,155.86元。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依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真实的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很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拟制订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以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2023年度监事薪酬将根据其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薪酬发放。同时,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监事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年,其他监事津贴为3万元/年。

  鉴于本议案涉及所有监事薪酬,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00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真实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双方就审计费用达成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本公司由承销总干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3.6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3.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900.36万元,已由承销总干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500,000.00元和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登记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9,322.64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564,2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8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与嘉兴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嘉兴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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